什么情况下会打一仗? 常见问题
同地存在敌对兵力只是接敌条件,不保证每月必打一仗。程序还区分围城、劫掠、坚守、出击、援军和实际攻守判断;海上接敌另按海域规则处理。
同地存在非友好势力时,程序必须给出当月处置,不保证每月必打一仗,但不能无声跳过。未交战的原因也进入月末奏报,盟属友军允许正常共处;海上接敌另按海域规则处理。
军令统一为交战、驻守、撤退、劫掠、围城。交战包括出城迎敌,持续到任务办结、撤令或改令;开赴、行军只是执行进展,不另设军令。归建归入撤退,由程序寻找退路。
劫掠不以占城为目标,围城可能先压补给;出城迎敌或援军抵达引发的野战不套城墙。受条约限制无法开战、对峙或截击未遂,也须交代原因。
“已临城下”只表示军队到达敌地,不代表必然拿城。查现行军令、当月处置、实际战损和月末复命。